孩子如何改姓?
1、到派出所申请改姓,只要满足《户口登记条例》及公安部《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启示问题》:
第二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 、夫妻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民法院应当查清当事人申请变更的主要理由,听取各方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凡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的意见。超越十周岁的,应配备监护人的健康状况。法院判决变更子女姓名后,需要办理户口变更手续的,应当通知当地公安派出所。
2、 未满18周岁人员申请变更姓氏,其父亲或母亲为少数民族的,可将姓氏变更为少数民族的一方。
3 、对于户口登记在高等学校、机关部队集体户内的人员申请变更姓氏的,应征得集体户口管理部门的同意。
2、然后到公安局审批,只要同意就可以改姓了。
3、最后办理身份证等。
一、所需材料:申请人需凭书面申请、全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二、办理程序: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及分局治安大队审核后,报市局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