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哺乳期为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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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3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生育保险金。 原劳动保障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也就是说,除了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哺乳时间一般是12个月(一岁以前)。

但是!各省各地方的规定又有所不同,有的省份规定10个月,比如广东省;有的省份规定12个月,比如河北省;还有的省份甚至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时间,比如山东省。具体可以参见各地的人社部门网站。

另外,还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哺乳时间虽然是12个月,但其中包含了一个“哺乳假”。这个“哺乳假”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晚育条件,女方产假结束后至哺乳期结束前,女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不少于1年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发给生活费,标准为当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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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一岁之间的期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对于未满1周岁的婴儿,其母亲在 lactation period 时间内,应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休息去给婴儿喂奶,这段时间称为哺乳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在哺乳自己婴儿一周岁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在女职工劳动时,给以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一般用人单位不会给予休哺乳假,给予1个小时哺乳时间而已,给予的时间是在上班时间之内,也即是带薪休息1小时,你可以选择在上下午各休息半个小时,也可以选择在上午或者下午休息1个小时,但是用人单位可以指定你在什么时间休息这个哺乳时间,以不影响其工作为原则。如果你的孩子满1周岁,那么,用人单位则不需要再给予你哺乳时间。

哺乳假只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请的,而且在请哺乳假期间是不发工资的。如果婴儿患病,经区、市县以上儿科、妇产科医师或中医学妇科医师诊断,确实需要延长哺乳,由医生开具证明,经女方单位批准,可以延长请哺乳假,直到婴儿恢复健康;女职工双胞胎生育的,哺乳时间,每天两次,每次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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