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收养的孩子入户应具备如下条件:
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结婚已满一年;如果未婚夫妻想收养小孩,必须征得对方家长的同意,同意的内容也包括不将孩子交给对方抚养。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不抚养自己子女的;有未满18岁的子女;有患病其他残疾的子女;经济收入较低,且不固定等等。3、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例如患有传染病、精神病以及不适合一起生活的其他妇科疾病等。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满足以上条件的夫妇想单方收养,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一方受托保管自己亲生子女的,可以单独申请收养;如果亲生子女是由其配偶受托抚养的,必须经配偶同意;如果是被收养人亲生父母的兄弟姐妹受托抚养亲生子女的,必须由其近亲属征得有抚养权父母的同意。
除有特殊情况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抚养时,也应具备收养条件,但今后的继父子关系和继母子关系,不能解除。
夫妻如果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孩子,可以不受收养以上条件限制。但是,继父子关系和继母子关系的,不能自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