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孩子是我什么?
从旁系血亲关系看,长辈和晚辈之间具有旁系血亲关系的亲属,是隔代亲属。从亲属的称谓看,隔代亲属一般称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在计划生育普遍推行之前,一般至少都有一个孙子女,目前,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多,隔代亲属,即孙子女、外孙子女一般只有一个。隔代亲属没有辈份的限定,辈份超过两辈的亲属也都是隔代亲属,例如,自己对于父母的父母、外父母的父母是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自己作为一方的父母的父母、外父母的父母是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辈份超过三辈的亲属称为高代亲属。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但《继承法》规定,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人们常把血亲和姻亲的区分称为有血缘关系和无血缘关系或者有亲属关系和无亲属关系等,还常用“外”字和“内”字来表明亲属的来源,《通则》中则用“直系”“旁系”“三代”“四代”等术语。区分血亲和姻亲,主要在于确定有关亲属的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以及某些民事行为的效力等。比如,区分血亲和姻亲,目的在于确定法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要求是三代以内的血亲 (含三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