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哺乳期为几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3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支付生育保险金。 原劳动保障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也就是说,除了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哺乳时间一般是12个月(一岁以前)。
但是!各省各地方的规定又有所不同,有的省份规定10个月,比如广东省;有的省份规定12个月,比如河北省;还有的省份甚至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时间,比如山东省。具体可以参见各地的人社部门网站。
另外,还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哺乳时间虽然是12个月,但其中包含了一个“哺乳假”。这个“哺乳假”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晚育条件,女方产假结束后至哺乳期结束前,女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不少于1年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发给生活费,标准为当年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