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领养孩子?
公民收养子女,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收养登记机关直接受理公民的收养登记申请,须由收养人住所地的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当事人可以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内初生儿童的福利院、到收养涉外、涉港澳台儿童的民政部门收养登记处办理收养登记。
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育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登记。申请收养其他儿童的,在收养人住所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被收养人住所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公民收养子女,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收养登记机关直接受理公民的收养登记申请,须由收养人住所地的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当事人可以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内初生儿童的福利院、到收养涉外、涉港澳台儿童的民政部门收养登记处办理收养登记。
申请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育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登记。申请收养其他儿童的,在收养人住所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被收养人住所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