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一个月左右可以药流吗?
1、药物流产又称药物终止妊娠,是用药物代替手术切除子宫来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 适用于停经49天之内的早孕女性,要求终止妊娠者; 适合于各种妊娠剧吐(因妊娠剧吐对生命安全造成危险的情况)的女性; 有药物使用禁忌症不能进行人工流产的高危孕妇。
2、药流是通过服药来达到流产的目的,这种方式不需要借助器械,比较简单,也没有手术开刀的痛苦,但是有一定的成功率,一般在75%-80%之间。 但并非所有怀孕3个月以内的女性都适宜用这种方法终止妊娠,如果是有药物使用禁忌的患者,就不能采用这个方法了。
药流也并非“零风险”,它也可能出现一些副作用,如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反应,还会引起头晕、乏力、腰酸、下腹隐痛等不适,但这些不良反应都是轻度且一时性的,多在半个月内消失。 但药流后出现月经不调的概率较高,约半数病人症状为月经频发,每月经期血量多、出血时间延长;其余表现为月经量减少或周期延长。但无论出现哪种情况,一般经过三个月经周期多能自行恢复。 如果月经持续不来、月经量明显减少,就需要及时就诊检查,以明确是否药流不全,而必须行清宫术。
有些患者在药流后会出现宫颈或宫腔粘连,表现为闭经、腹痛、痛经等情况,此时也需要做相关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