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指几岁到几岁?
国际通行的未成年人定义是0~18周岁,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但实践中一般将未成年人界定为6-18周岁的孩子。 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以及对待世界的认知能力不同,我国法律规定了不同的“监护”制度——
1、监护人责任(父母) 对0~3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直接规定由家长(监护人)承担全部监护职责;
2、父母监护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监护职责,并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用和教育费。如果父母死亡或不具备监护资格时,按下列顺序确定监护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村(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
3、学校监护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对学生也有监护上的义务,当监护人不在场而学生需要上学时,学校便承担了临时监护人的责任。在学校内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学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4、社会中介组织监护 例如,我国有的福利院对收养的孩子负有监督教育的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再如,我国的少年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特定情况下,对未成年成员负有保护的责任。
另外,在特殊状态下,国家可以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未成年人实行临时性监护。 例如,由于自然灾害等导致未成年人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时,政府的相关部门可以作为临时监护机构,承担监护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