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算不算生过孩子?
引产是否算生过孩子,要视乎引产月份:
引产不到三个月:按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条件,经区、县计生部门批准,可按规定的期限享受晚育假。假期一般为30天。用人单位应将女方产假期间的有关待遇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如引产不到三个月申请生育保险,按产假90天待遇的30%支付。
引产三个月以上:按照现行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符合晚育年龄生育或引产,可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单》。具体程序是:女职工怀孕后、生育(或终止妊娠)前,由用人单位向主管生育保险的社保机构书面申请并出具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发的《生育联系单》或《生育证》、生育医疗卡和《结婚证》复印件,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并开具《生育保险单》。《生育保险单》必须在生育(或终止妊娠)一个月前领取。如在生育前因某种原因终止妊娠的,可凭《生育保险单》按规定期限享受产假,同时按规定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营养费(上海为700元),并报销生育、引产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和规定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