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作用是什么?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个系统的元素。 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所以社会学研究的社会作用,也就是对人类社会的作用。 从个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个人是社会存在的最小细胞,也是意义的最小单元,离开个体的社会学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因此从个人来看待社会的意义,也即是从个人看待自己的意义。
然而个人又是社会存在的产物,个人的观念、行为等受到社会的规范影响,没有社会作为背景的个人是不存在 的。所以从个人的角度来看社会的意义又包含于个人对社会意义的看法中。 这样看来,说社会是没有意义的似乎更恰当些。但社会又不是虚无,社会中有我们自己也有他人有历史也有未来,如果我们不创造社会或不去改变社会,社会对我们就没有意义;如果我们能改变社会或能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发挥自己的作用,社会对我们的意义也就有了。
于是问题就变成了:如何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或者说个人在社会中的作用是什么呢? 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正义感”是判断道德能力的普遍标准,拥有这种能力的人具有一种“公平感和对公平正义的判断力”,他们能够独立地、理性地、平等地参与社会决策,通过契约达成社会共识并以之指导行动。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通过对知识的获取、思维的锻炼和正义感的培养,能够不断地扩大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增进自己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进而实现个人的价值。这应该算是社会对个人作用的最基本的说明吧! 我们每个人生活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身份地位,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但我们都有着同样的基本人性和同样基本的需要,同样要解决相同的基本问题,例如温饱、健康、安全、爱情、财富、名位等等。
这些问题虽然因时因地而有所差异,但其本质却是不甚相同的,例如不管我们身处何时何地,贫穷还是富有,健康的维持、教育的获得总是我们共同的问题。所以,无论我们处在哪一个历史时期,社会总是能为我们提供这些基本的东西,使我们可以满足自身的基本需要,这也算是一种意义或者说是社会对于个人的意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