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2个月了不想要怎么办?
如果确诊是宫内孕,不想保留胎儿,又不适合继续妊娠者,应终止妊娠。常用的方法有药物流产、手术流产及引产等。 1.药流 即在医生指导下口服药物使子宫蜕膜变性坏死、宫颈软化、胚胎组织流出而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适用于妊娠49天以内者。
但药流不完全清宫的几率较高(约10%~30%),且部分患者会出现继发性不孕;长期应用抗生素者服用该药流剂后可能出现过敏,甚至有生命危险。故目前多不推荐使用。
2.手术流产 借助器械进入宫腔吸刮或钳夹终止妊娠的方法称手术流产。凡妊娠14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且无手术禁忌症者均可考虑采用。但人流术中、术后感染的发生率均较高,若处理不当,则可造成慢性盆腔炎症,导致继发性不孕。
3.引产 妊娠16周后,因母体或胎儿方面的原因,须采取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的过程称为引产。此时胎盘已经形成,若处理不当可引起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甚至子宫破裂。故对于此类患者应慎重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