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放弃治疗婴儿?
在医学上,当生命出现不可挽回的不可逆性损害时,医生会建议家属放弃治疗;但当生命只是处于等待时机、恢复健康的状态时,医院不会主动提出让其放弃治疗的要求。 这种情况下,如果家属没有充足理由和信心继续治疗,并且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那么治疗就彻底终止了,这是家属对医疗行为最后的选择权。
临床上并没有“患者本人同意放弃治疗”一说,只有“家属同意放弃治疗”。 因为病人是一个复杂的个体,不是神智清醒能够完全表达自己的意思。在意识不清的情况下,不能明确表达“自己想放弃治疗”的意思,则必须由家属代为作出决定。 如果医生发现患者即将出现无法挽救的状况,且很有可能造成患者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医生会向患者的亲属告知病情,征询意见,决定是否采取积极治疗措施。
这时,亲属不仅有权拒绝,而且有义务阻止医生进一步伤害患者。但如果患者病情已经极度恶化,生命垂危,甚至已经没有抢救的必要与价值,而亲属又拒绝签字授权医生处理,此时医生只能停止一切抢救措施,任由患者死亡。 但是,即使患者死亡,医务人员也不允许在任何缺乏医学根据的情况下,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或其他有可能破坏死者的完整性的处置方法。如属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所致,死者近亲属有权向医疗机构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