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的胎儿不能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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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怀孕在12周内做人工流产最为适宜,此时胎体尚未成形,子宫不太大,子宫壁肌肉也较厚,胚胎容易吸出来,因此手术时间短,出血量少,人流后身体恢复得也较快。 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再做,孕囊已经较大了,胎盘组织已经形成,子宫也随之长大,子宫壁变薄,胚胎已牢固地附着于子宫内膜上,此时再行人工流产术难度很大,手术后恢复时间也相对延长,对孕妇的健康也会有影响。 由于妊娠月份愈大,手术愈不便,而且人流次数越多,危害越大。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引产,则只能选择剖宫产将胎儿取出。 建议打算终止妊娠的女性尽早到医院就诊,以免错过最佳的人流时间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其实,做人流最好的医院并不是技术最好,因为不同的医院有不同特色的技术,适合不同的人。但是最负责任、最安全、最值得信赖的医院却应该是拥有先进技术的正规妇科医院! 选择好的医院需要关注以下三点; 一、看医院资质,是否具备开展此项手术的条件。

二、选技术设备先进化,才能保证手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看专家团队实力强,好医生才能保障手术的成功率及效果。

优质答主

其实,不管是几个月打胎,都是对身体有危害的,我怀第一胎时7个半月的时候做的引产手术,当时因为一些原因不想要这个孩子了。 术后医生开了药给我吃,说是消炎的药和促进子宫恢复的药(因为手术时刮宫把子宫内膜会刮伤) 因为是第一次怀孕,手术后身体很虚弱没有力气走路。

出院后半个月去复查,B超显示已经流产干净了,但是子宫内还有淤血块,建议我去医院做一下清宫术,但是我不敢做了,怕痛就拒绝了。 在医院打了几天针后回家调养,又过了两三个月月经来了,但量很多,持续了10天左右才干净。

在半年后怀孕了,因为之前做了引产手术担心影响以后生育就打了孩子,现在宝宝健康可爱的2周半岁了! 再次奉劝大家在没想好要孩子前做好保护措施吧,不然伤害的是你自己啊!

司徒满司徒满优质答主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除非是正在怀孕的女职工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或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外,其他情况,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有关医疗单位诊断怀孕的,应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法律的规定,与职工保留劳动关系,并按规定支付其有关待遇。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一般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在孕期休息期间,工资照发;从事孕期不能适应的劳动的,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少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的规定,您有权向有关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有关的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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