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六个月怎么离婚?
六个月引产,对妈妈来说会有生命危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宣告失踪:(三)离婚后,对方当事人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规定”。 当然,如果男方有家庭暴力等情节,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请求判决禁止对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如果正在被家暴,一定要报警!报警记录和伤情鉴定都是诉讼中重要的证据。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离婚并存在过错导致离婚困难,如出轨、赌博等,可以在诉讼中主张多分财产并对女方予以适当补偿。 至于孩子,一般情况六个月的胚胎是不允许引产的,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下,比如母体患有传染性疾病,为了母亲安全也可以考虑引产。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引产,只要孩子出生都会有户口,因此对于女方而言,生育不是离不了婚的理由。
无论是双方还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都应当先由想要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等待法院立案受理后,开庭审理该案。在审理时,如果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定感情尚未破裂,则判决不予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的时候,6个月后再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