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岁以上算儿童?
孩子,一直都是别人羡慕的对象,因为他们拥有最单纯的快乐——简单的快乐、快乐的生活。每个孩子,都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个性,他们永远都不懂什么是人情世故,也不会了解人们为什么会因为挫折而苦恼,因为对他们来说,生活的美好事物是那样之多,他们总有探索不完的好奇心,发现不尽的新事物,感悟不到的生活真谛。但是,他们总要有融入社会的一天,那天,他们不是孩子了,可是,他们又该是什么呢?关于多少岁以上算儿童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究探究。
“儿童是处于人生第一阶段的人类,尚未成熟发育到第二性的特征,没有任何生产及生活自理能力的个体。具有天生的好奇求知探索及爱玩的天性。(引自《现代汉语规范辞海》)”根据语义,我们不难发现,在理论上,儿童为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而在现实生活中,我国法律保护的少年儿童权益,则一般是指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而关于18岁以上算成人,这个争议就比较大了。在美国,成年人一般指18岁以上,并且具有独立的民事能力;而在英国和加拿大,成年人一般指21岁以上的人,才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可见,不同国家对于成人与儿童的年龄划分是不同的。
在我国,18年以上算成人是比较普遍的,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现阶段的公共服务体系,还不能提供儿童单独的服务,也就是说,目前在我国,儿童是相对成人来说,是个弱势群体,需要由成人们来保护他们。而对于未成年而言,则必须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才能享受某些单独服务。
另外,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已经是成年人了;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则为未成年,需要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其行使权力,承担义务。
多少岁以上算儿童呢?对于这一问题的探究,有如鸡与鸭蛋,答案可以多种多样。但对于儿童的保护,我们应该有个一致的意见:18岁以上算成人,16岁以上为未成年,14岁及以下为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