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可以做B超?
三个月之前做彩超,对宝宝发育没什么影响 可以做的哦!一般3个月就可以做了呢不过前2个半月要慎重点啊毕竟那时候宝宝刚刚成型 怀孕期间定期产检,一般在18-20周可做妊娠中期羊水穿刺检查,16-20周可作绒毛细胞检查.如果孕妇有家族史、高龄产妇(35岁以上的产妇)等条件存在,最好提前做唐筛或羊水穿刺. 可早期诊断胎儿染色体异常等疾病,对畸形儿也可尽早发现;还可了解胎盘功能状态,及早发现早产和糖尿病的危险因素。
但是很多医院不主张孕妇太早做B超,特别是头一胎的孕妇们更是担心过多做B超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多数的孕妇都是到了孕后期才做一次B超确定预产期。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做B超对胎儿并无多大危害。据专家介绍,由于B超是超声波,对人体组织的穿透力很强,它不但对胚胎没有致命的影响,而且也不会增加流产的概率;同时由于超声的“实时性”特点,在妊娠早期的筛查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建议准妈妈们在整个孕期都应定期进行B超检查以排除异常。通常来讲,在整个妊娠期,至少要进行三次以上的B超检查:第一次在孕早期(12周左右),用于确定孕龄、估计胎儿大小和胎囊的形状;第二次在孕中期(15~20周),主要观察胎儿各个器官的发育情况;第三次则在孕晚期(36周后),主要看胎位和胎儿是否入盆。而每次检查的时间不宜超过十分钟。另外,在产前检查时如能配合医生进行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更能发挥它的优势。因为通过它可以清晰地看到子宫里的情况,帮助确认是否有脐带绕颈,从而能够为分娩方式的选择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