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胎假可以请三个月吗?
不可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同时,该条例第十一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职工下列待遇:……(二)享受产假不得减少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生育保险或者报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可以不支付产假期间的报酬”,只要用人单位给女性职工投保了生育保险且处于正常报销状态的,女性在休产假期间就不需要向单位交纳产假工资。
但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条款中所说的“工资”,根据相关规定,指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和各类津贴、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了较低的保底工资,而实际发放的工资又高于约定的工资,则保胎假期间应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不能超过法定标准。 另外,有些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孕妇多一些假期,如部分公司规定的「生育奖励假」,在这之前,也要先搞清楚公司在计划生育方面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如果员工想要请较长的假,建议跟直接领导沟通好,尽量取得他们的支持,这样操作起来会方便很多!